新報訊(記者 錢關鍵)前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政策: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征契稅。昨天,記者從義烏市房管處了解到,義烏尚未出現(xiàn)房產證加名潮。
8月13日正式實施的《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三,首次明確,在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同時,它還首次明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財產。
這個解釋的延伸含義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貸款購買的房產,登記在自己一人名下的,若婚后沒有加上配偶的名字,法院可認定這個房子是屬一方所有。有人擔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生效后,將引發(fā)一波夫妻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熱潮。
義烏市房管處政策法規(guī)科科長程勇告訴記者,義烏暫未出現(xiàn)房產證加名熱潮,所執(zhí)行的房產登記和房產證加名字等方面的政策,與過去相比未發(fā)生變化。 程勇介紹,義烏目前執(zhí)行的政策,對于夫妻婚后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程序相對比較簡單。如果有房無貸,只需帶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的正本及復印件到365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局窗口辦理即可,住宅產權登記費為80元/宗,非住宅為550元/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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