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6月09日訊 昨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衢州市本級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還貸管理辦法》自今日起施行,市民可按月提取公積金,用于償還房貸。
該《辦法》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及配偶為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可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經(jīng)審核同意后,該中心將按月核定提取金額并轉(zhuǎn)賬支付到借款人銀行還款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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